【供水公司】
缘于供水与电力之间的纠纷
一般情况下,像这种因停电大面积停水,在郑州供水历史上是罕见的。而根据供水公司的说法,停电缘于郑州中法供水公司和郑州市电力公司之间合同的纠纷。
郑州中法供水公司副经理赵宏伟说,1995年,郑州中法供水公司便和郑州供电公司签订了合同。按照规定,供水公司需要交的电费分两部分计算,一部分是运行量,一部分是装积量。因为除了正常用电以外,供水公司必须储存一部分电量,以防意外。
也就是说,供水公司交的电费是实际用电量×电价+装机量×20,从1995年开始,供水公司交的电费的装机量都是按照4950千瓦算的,到今年7月份,供电公司要求把4950千瓦变成7740千瓦。这样,每个月供水公司就要多交五六万元电费。供水公司对此持异议,认为他们有几台变压器根本没用,要算那一部分电费,他们觉得不公平。
就这样,双方一直没有谈拢。昨日中午,供电公司将供水公司的电停了。
整个供水系统全部依靠电力输送。一旦停电,供水系统便陷于瘫痪。
【事件影响】
恢复供水后一段时间内水质较差
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称,骤然停水会在一段时间内会影响居民的用水水质,因为突然停水,自来水管网突然瞬间减压,这对管网的寿命有很大影响,容易出现突然爆管情况,此外,瞬间减压容易把管网壁上的一些物质带走,造成浑水、黄水等情况。
对此,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生产安全部主任黄德刚说,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的纠纷正在协商之中,在达成一致意见以前,供电公司骤然停电影响居民用水的做法是不合适的。
【供电公司】
“我们是按照规定行事”
“我们提前七天,已经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,但是对方的用电负责人拒绝签字,随后我们一直跟对方联系,对方手机不是关机,就是说要请示领导,而且在停电前30分钟,我们的调度人员将停电时间通知了对方。这个我们都有录音。”郑州供电公司直供分局局长左雁章说。
据左雁章介绍,2007年7月9日,郑州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,在对中法供水公司进行正常的用电检查时,发现其在未按规定办理增容手续的情况下,私自将1#高压配电室的一台630千瓦高压电机更换为800千瓦高压电机,将2#高压配电室的一台355千瓦高压电机更换为450千瓦高压电机。中法供水公司的用电容量已超出双方签订的《供用电合同》中约定的计费容量。
“根据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100条之规定,此行为属违章用电,应首先拆除私自增容设备,并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,同时承担3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。我公司的用电检查人员,按规定对该客户下发了违章用电通知书,但对方拒不签字,更拒绝接受处理。”左雁章介绍。
